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修訂發布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提出,允許嬰幼兒配方乳粉在產品保質期內繼續銷售。這一調整不僅涉及嬰幼兒配方乳粉,也涵蓋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標志著我國在嬰幼兒“口糧”的監管與市場流通方面邁出了更為靈活且嚴謹的一步。
長期以來,嬰幼兒配方乳粉作為特殊食品,其生產、注冊與銷售受到嚴格監管。此次《辦法》修訂的核心變化之一,是明確了產品在獲得配方注冊后,只要在保質期內,便可合法銷售。此舉旨在有效減少因注冊證書到期但產品仍在保質期內而造成的資源浪費,緩解企業的庫存壓力,同時確保市場供應的連續性,避免因政策銜接問題導致的短期缺貨現象,保障消費者能夠穩定獲取所需產品。
從食品安全角度審視,新規并未降低質量安全門檻。根據《辦法》,產品配方注冊證書的有效期與產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管理進行了更科學的區分。生產企業仍需在證書有效期內完成生產,產品上市前必須通過嚴格的注冊審批,確保其安全性、營養充足性和科學性。允許銷售至保質期,是對流通環節的優化,其前提是產品本身在儲存和銷售過程中始終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這要求經營主體必須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儲存養護等責任,確保在架銷售的產品質量可靠。
對于嬰幼兒配方食品行業而言,這一政策釋放出積極信號。它有助于企業更合理地規劃生產與庫存,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將更多資源投入到產品研發與質量提升中。這也體現了監管思路從單純注重事前審批,向涵蓋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管的轉變,監管的精準性和效能得到提升。
消費者在受益于市場供應穩定的也需增強自身辨別能力。在購買時,應仔細查看產品包裝上的配方注冊號(國食注字YP字樣)、生產日期、保質期以及貯存條件等信息,選擇包裝完好、渠道正規的產品。如發現銷售過期產品或產品質量問題,應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辦法》對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如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等)的同步規定,體現了監管范圍的全面覆蓋,旨在構建一個統一、規范、嚴格的嬰幼兒配方食品市場秩序。
《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關于銷售期限的調整,是在堅守食品安全底線基礎上的務實之舉。它平衡了監管要求與市場效率,既強化了企業主體責任,又保障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推動嬰幼兒配方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維護市場穩定供應具有重要意義。隨著監管的持續完善與落實,我國的嬰幼兒配方食品市場環境將更加安全、有序、充滿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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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2-19 09: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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